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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将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Ⅳ级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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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将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Ⅳ级的通知

粤减灾办〔2023〕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鉴于受灾地区灾情趋于稳定,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决定于2023年9月5日16时将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Ⅳ级。

  目前台风“海葵”将给我省带来明显降水,请各地密切关注灾情,及时开展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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