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应急〔2024〕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消防救援支队,省属企业、中央驻粤和有关单位:
为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宣传,助力广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实施,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和广东省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届广东省应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加强应急宣传 普及安全知识
二、时间节点
(一)2024年4月30日前,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组织宣传发动。
(二)2024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征集展播阶段。在“广东省应急宣传优秀作品征集展播”平台报送上传作品(5月开放报送入口,请关注“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动态)。根据“次月上线展示上月送选入围作品”的原则,6月至11月逐月分批分类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网站、“广东应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抖音快手、微博小红书等平台展播初选入围作品,并择优推送在各地各级广播电视、机场码头、铁路高速、公交地铁、商场小区等终端进行宣传展播。
(三)2024年11月30日前,评选公布阶段。组织初选入围的“科普讲解类”作品进行现场竞赛评分;对其他类别入围作品进行专家综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组织公示并颁奖。
(四)2024年12月31日前,整理汇总阶段。组织专业机构对获奖作品进行调整修改,报送参评年度全国应急管理科普讲解大赛和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评选展播活动。
三、作品要求
2023年以来围绕“加强应急宣传 普及安全知识”主题创作,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版权,不夹杂任何商业宣传内容,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活动,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的作品。
(一)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围绕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安全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宣传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领域安全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三)贴近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宣传需要,贴近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际,引导社会各方科学理性认识灾害事故,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兼具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艺术性,具备及时快捷的传播特点,适用于多种媒体和场景呈现。
四、类别和奖项设置
(一)作品类别
1.视频新媒体类。微电影、公益广告、动画动漫和短视频。
2.平面设计类。海报折页、图解条漫和文创产品类。
3.美术摄影类。毛笔书法、国画、油画、丙烯、水粉(彩)等绘画和单幅或组图摄影作品。
4.文艺节目类。歌曲、舞蹈、相声、杂技和其他舞台类节目。
5.科普讲解类。从选题中自选任一个主题拍摄制作应急和安全科普知识讲解视频。
(二)奖项设置
1.“特等奖”3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创作基金。
2.“一等奖”各类型1个共5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创作基金。
3.“二等奖”各类型3个共15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创作基金。
4.“三等奖”各类型5个共25个,颁发证书、奖杯和创作基金。
5.“优秀作品”100个,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6.“月度最佳人气作品”30个,“年度最具人气作品”10个,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7.“优秀组织单位”20个,“优秀组织个人”20个,颁发证书、奖牌和纪念品。
8.“科普讲解类”专项评出“广东省十佳应急科普讲解员”10个,颁发证书、奖牌和纪念品。
9.如出现初选入围展播参评的作品低于预设奖项数量的,该类别奖项设置相应作出调整。
五、评选规则
(一)评委
成立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代章,活动结束后自动解散),省应急管理厅主要领导为主任评委;省应急管理厅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厅领导和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副主任评委;省应急管理专家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平面设计、书法美术摄影、新闻和网络传播等专家为评委。在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成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组织执行工作。
(二)流程
报送—>初选—>展播—>专家评委评分—>主任评委、副主任评委审定—>公示—>颁奖。
(三)分值
1.单项奖从入围作品综合评出,总分值为100分,评委评分结果占总分值80%,网上人气投票结果占总分值20%。
2.“广东省十佳应急科普讲解员”为“科普讲解类”专项奖,总分值为100分,评委现场评分为主,网上人气投票结果作为同分情况下的排名参考。
3.“特等奖”根据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意见评出。
4.“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为各报送单位的获奖作品总得分排名前20的单位和单位推选的个人。
六、报送方式
以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委、消防救援支队,省直有关单位、省属企业和中央驻粤等单位为主体组织遴选报送,其他单位和个人有好的作品亦可报送。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913室,邮政编码:510120。联系人:蒋洪波,联系电话:020-83135463。网站:http://yjgl.gd.gov.cn/,电子邮箱:yjt_xcc@gd.gov.cn。
附件:科普讲解类选题.docx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