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文件 > 通知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普法办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7-18 09:59
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办,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法治层面助推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开展应急管理普法活动,现将《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5〕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司法局、总工会、普法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推进本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要组织各单位精心准备,广泛动员,积极参赛,在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激发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提高竞赛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我省届时将根据各地参赛答题情况,遴选一支4人团队代表广东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强化宣传,踊跃投稿。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引导员工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学习竞赛内容、参与竞赛活动,切实提高竞赛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答题准确率。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办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主题讲座、专家现场咨询、典型案例宣传等多种方式,同步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主题活动。请各地、各企业单位积极投递活动宣传报道稿件(可通过粤政易或联系以下各省级联络人报送),省有关单位将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择优发布。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是我省开展应急管理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地级以上应急管理局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企事业单位参赛的督促指导。要认真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的现象发生,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便于沟通协调,请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总工会、普法办各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7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含单位、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微信号)通过粤政易分别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杨华芳(电话:020-83139380);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李静(电话:020-86351225);省总工会维权工作部李华子(电话:020-83871080)。 

  附件:1.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广东省有关单位联络员联系表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总工会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