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这标志着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又前进了一大步。法治是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最根本和最稳定的保障,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于当前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不仅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大幅进步,而且多项改革措施还被列入世界银行的政策推荐范围。尤其是在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我国为中小企业改善营商环境实施的改革数量居东亚太平洋地区之首,在全球经济改革数量中排名第二,“中国经验”已经成为全球营商环境优化的亮点和典型。
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平衡好“掌舵”和“划桨”的关系,实现改革措施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提升为法规,如何将北京、上海的典型经验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这不仅是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断的高度重视,更是对“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重要命题的有力落实。因此,《条例》的出台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
一是《条例》系统地总结了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政府行为规范,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利于建立全面开放新格局。《条例》从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监管行为三方面明确了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政府角色,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条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普适性,不仅有利于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复制推广成熟经验,而且还可以避免某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只关注制定和发布文件,只做“规定动作”的形式主义流弊。
二是《条例》确立了对内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规范,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条例》明确指出要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获取生产要素、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环节中的平等待遇,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基本原则,以法律形式为各类市场主体保驾护航。从对外开放的角度看,这一点也是国民待遇原则的重要体现。
三是《条例》聚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有效地降低了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营商环境的改善提高了市场经济和政府内部的运行效率;同时,也对近年来营商环境优化中的深层次细节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指导。例如,从近年来开始建立政务服务大厅各个部门“并列”窗口,到《条例》提出要实行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这就把办事流程从窗口之外转移到了窗口之内,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满意度;同时,建立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等措施有效提高了政务服务的便利性和跨部门沟通难题,打破了行政部门之间的“部门墙”。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行政许可和备案、规范涉企收费等突出了政务服务的规范性,“证照分离”、电子证照等改革措施的推广也极大的降低了制度成本和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不仅仅降低企业营商成本,也能提高政府运行效率,是政府、企业与市场的多赢。
四是《条例》对于吸引和促进社会投融资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营商环境优化的刚性规则,为广大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条例》强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提出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措施,有利于创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流投资环境。
五是《条例》为各地区下一步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并进行科学全面的营商环境评估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各地方政府都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尤其是“接地气”的本地化特色创新举措。由于特色创新举措的着力点不同,因此政策效果和目标的评估非常重要。《条例》的内容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为目前兴起的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指明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事项,有利于从国家到地方各个层级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效果评估。
六是《条例》提供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中国经验。从《条例》所阐述的营商环境的内涵和重点上看,《条例》与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价内涵既有明显的承接关系,同时也有一定的差别和侧重,这是《条例》一个重要特色和进步。首先,《条例》中对营商环境的内涵覆盖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在系统性和方法论上比世界银行的企业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更为全面。其次,《条例》聚焦“放管服”改革、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突出政务公开透明、严格责任追究五大层面优化营商环境,凸显了对政府职能改革的要求,把政府服务放在了改革的视野之下。再次,《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的具体职责和事项,在实际行动中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这些特点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日前,世界银行最新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正式公布,中国的进步和成绩是国内外关注的重点。《条例》的出台必将对我国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虽然我国营商环境与国际一流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但我国勇于对标和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国际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必将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支撑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