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复了东莞市莞佛高速公路“12·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东莞市莞佛高速公路“12·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涉事司机郑某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且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导致过度疲劳,在影响安全驾驶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上行驶,遇前方交通拥堵时未能有效制动或者避让,追尾后七车连环碰撞。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涉事司机的GPS用户卡管理不规范;涉事企业阜阳市和运物流有限公司挂而不管,源头管理缺失,放任涉事司机在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的情况下驾驶车辆;监管部门对阜阳市和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日常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失责;第三方监控平台阜阳市叁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控不到位。
公安机关依法对3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负责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包括:涉事重型半挂牵引车当班驾驶员郑某,阜阳市和运物流有限公司经理郭某锋,阜阳市和运物流有限公司副经理马某飞。
相关部门依法对阜阳市和运物流有限公司、阜阳市叁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市和运物流有限公司安全员王某友和驾驶员郑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东莞市纪委监委按程序将阜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交通运输局颍州分局、颍州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对和运物流公司日常监管不力、存在工作失职失责的问题线索移交阜阳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具体处理情况由属地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公布。
事故调查报告强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安全;加大设备投入,提升管理水平;严打挂而不管,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路面管控,规范通行秩序;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道路运输企业要杜绝疲劳驾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