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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6·23”气体中毒较大事故调查及处理结果公布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1-1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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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阳江市人民政府批复了阳江市“6·23”气体中毒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阳江市“6·23”气体中毒较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2年6月23日上午,位于阳江市阳东区那龙镇的阳江市阳东区洪尚胜养殖场在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内发生一起气体中毒事故,导致4人死亡。

  阳江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人员询问、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了事故的主要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林某东在未按照操作规程、未通风换气、未进行检测合格、未佩戴防护用品等情况下违章作业,冒险进入处理池(有限空间)内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吸入处理池内部积聚有毒有害气体死亡。洪某胜、林某娟和王某志在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盲目进入处理池施救,吸入过量的有害有毒气体死亡,导致事故伤害扩大。

  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以及技能缺乏等方面问题;主管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厘清阳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畜禽养殖行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职责、对畜禽养殖行业和病死病害动物无害化设施监管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调查组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了追责意见。有关单位4名人员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责,事故发生单位(个体户)因经营者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行政处罚。对相关单位和12名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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