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政府批复了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1·2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1·23”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火灾责任事故。
2022年1月23日下午12时38 分,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树茶(广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造成5人死亡。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1·23”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星茶奶茶店厨房工作台上电炸炉油锅通电后持续加热,油温过高起火,员工处置不当,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灾。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佛冈宜居尚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擅自施工改建,改变原有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树茶(广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员工消防安全技能不强,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不懂如何处置初起火灾;辉科技工作室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不熟悉场所安全疏散路线,缺乏逃生自救知识和能力;魅熠文化艺术(广东)有限公司(星晖流行舞培训基地、架子鼓培训室)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佛冈县丰达数码产品有限公司将疏散楼梯分隔在公司内部使用;冯某强、李某安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佛冈县属地和有关监管部门存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消防安全教育不深入等问题。
调查组对郑某龙、崔某云、钟某洋、曾某燕、郑某强等5人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对佛冈宜居尚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树茶(广东)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辉科技工作室、魅熠文化艺术(广东)有限公司(星晖流行舞培训基地、架子鼓培训室)、佛冈县丰达数码产品有限公司和崔某云、钟某洋、曾某燕、李某辉、冯某强、李某安进行行政处罚,对佛冈宜居尚易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对16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