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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1·14”闪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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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安办函〔2020〕10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

  1月14日13时40分许,你市高栏港区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发生闪爆事故,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这起事故发生在岁末年初,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李希书记、兴瑞省长等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清原因,举一反三,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珠海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依法抓紧组织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督办事项:一要抓紧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事故性质,依规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二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部署防范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三要加大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督促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切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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