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办函〔2020〕70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4日22时许,你市黄埔区新龙镇兴龙大道九楼村口发生一起重型平板自卸货车与小轿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以下简称《通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7号,以下简称《督办办法》)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通知》《督办办法》等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