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办函〔2021〕24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
3月3日上午,你市英德市力量化工有限公司A3栋过氧化甲乙酮车间物料输送泵发生爆燃并造成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这起事故发生发生在当前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安全风险防范的关键期,影响恶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清远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督办事项:一要抓紧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事故性质,依规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二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部署防范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三要加大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督促清远英德市力量化工有限公司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