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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清远英德市力量化工有限公司“3·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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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安办函〔2021〕24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

  3月3日上午,你市英德市力量化工有限公司A3栋过氧化甲乙酮车间物料输送泵发生爆燃并造成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这起事故发生发生在当前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安全风险防范的关键期,影响恶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清远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提级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督办事项:一要抓紧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事故性质,依规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二要认真总结事故教训,针对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部署防范整改措施,坚决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三要加大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督促清远英德市力量化工有限公司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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