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

警示 l 一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典型案例被曝光(一)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07-12 14:57
字体: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现将第一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无证上岗类案例

  2024年1月9日上午,揭阳市应急管理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揭阳市榕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有一名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揭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考试弄虚作假类案例

  2024年5月28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在调取5月27日清远市金博士职业培训学校考试点的考试监控视频进行检查时发现,低压科目二考试中一名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对一名考生的操作进行提示,而考评员在旁边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

  经调查,考评员王某某在低压科目二考试考评过程中,存在未能留意到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在旁提示考生操作的问题,违反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特种作业考评人员和考评专家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考评员王某某作出禁止考评工作一年的处罚。

  培训“走形式”类案例

  2024年1月31日,接省应急管理厅转来深圳市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线索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开展执法检查,并组织龙岗区应急管理局进行调查取证。2024年2月28日,在对深圳市励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延伸调查时,发现深圳市龙岗区立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立安培训学校”)涉嫌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经立案调查,认定立安培训学校2023年度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5个操作项目复审培训班均有学员培训学时记录缺失。

  以上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该机构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对机构负责人黎某某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