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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对韶关凌一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执法“回头查” 因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查封设备设施 责令暂时停产整改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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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省应急管理厅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中丙带队深入韶关市乳源县,调研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并突击检查韶关凌一化工有限公司,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防控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4月13日,省应急管理厅派出执法检查组,对韶关凌一化工有限公司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突击执法“回头查”。

检查发现,韶关凌一化工有限公司苯二胺、二氯硝基苯胺生产车间长期停用,设备管线等生产储存设施缺乏保养维护,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注销,责成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下达强制措施,依法查封相关生产设备设施。该公司半胱胺盐酸盐生产车间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责成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企业暂时停产整改。省应急管理厅执法检查组要求韶关市、乳源县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巡查,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强制措施决定要求,未经整改合格,不得复产复工。

同时,省安委会前期组织7个由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对21个地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4家,发现各类隐患问题582项,均当场移交属地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责成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潮州市造船制气总厂、阳江嘉合化工有限公司、茂名银峰石化有限公司、湛江霞山鑫宇化工有限公司、南雄汇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对阳江嘉合化工有限公司、茂名银峰石化有限公司、湛江霞山鑫宇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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