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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同期事故及安全警示(2023年12月)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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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作为年底,各行各业进入生产旺季,火灾、交通防范安全风险压力增大。进入岁末年终阶段,建筑业、制造业等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现象增多,赶工期、抢进度、搞突击的情况增加,往往求多、求快简化必要的安全流程,有限空间、动火作业、交叉作业等事故易发多发。本期事故警示收集了2022年12月我省结案的1起较大事故案例,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典型事故案例】

  深圳市宝安区联昇线路科技有限公司“12·25” 较大中毒窒息事故

  【事故概况】

  2022年12月25日15时20分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的深圳市联昇线路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深圳市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在进行清淤作业时发生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94.1万元。

  【直接原因】

  3#好氧池清淤过程中,硫化氢在有限空间内持续快速释放,达到可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加之作业单位及作业人员未开展风险辨识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先期施救人员未采取正确的安全防护措施而盲目施救,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

  【事故教训】

  1.企业方面

  一是深圳市华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生化池清理工程作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作业现场人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呼吸防护用品,在已出现硫化氢浓度超标的事故预兆的情况下,未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完备配备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等。

  二是深圳市众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作为废水处理站生化池升级改造实施主体单位及废水处理站生化池有限空间清理工程发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等缺失,未认真落实已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与华鑫达环保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等。

  三是深圳市联昇线路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站产权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不到位,未与众禹环保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现场安全检查时未能及时发现华鑫达环保公司现场作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并督促整改等。

  2.政府方面

  一是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电镀企业及高风险等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未有效督促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对《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识不到位,对众禹环保公司和华鑫达环保公司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安全监管缺失,其沙井所对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均在沙井街道的众禹环保公司和华鑫达环保公司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未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履行“三管三必须”不到位。

  三是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对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环保设施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协调、督促工作不力,对电镀企业及高风险等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指导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不力。

  【安全风险提示】

  有限空间领域,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七不准”作业要求,面对年尾检维修作业增多,要规范发包作业,签订安全协议;全面辨识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应急演练。道路交通领域,要深刻吸取10月下旬以来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教训,特别是在车乘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交通、交警等部门要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改造营运车辆等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同时加强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建筑施工领域,要严格施工单位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隧道桥梁、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打击力度,督促参建各方压实安全责任,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年尾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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