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报,6月21日夜间到24日,我省将自北向南先后转强降雨,并伴有8级~10级短时雷雨大风。其中:21日夜间到22日,粤北、珠三角、粤东有暴雨局部大暴雨;23日,珠三角、粤东、河源和梅州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24日,粤西、珠三角、粤东市县有大雨局部暴雨。
广东省安委会、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发出《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防御强降雨和雷雨大风天气的通告》。
《通告》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和雷雨大风防御工作,务必提高警惕,加强本地区本部门会商,严密组织,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各项工作。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防汛纪律。
气象、水文、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及地质灾害风险变化,掌握周边省份降雨情况和上游来水情况,精准预测,及时预警。各级三防指挥部要加强会商研判,根据情况适时启动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中小河流、城乡内涝点、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小型水库、小水电站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防御措施,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域人员。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强降雨影响期间深基坑、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防范。雷雨大风期间,一律停止户外高空施工及塔吊、龙门吊、脚手架、井架、升降机、高空吊篮等作业,并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滞留。
交通运输、公安、海事、教育等部门要加强陆上、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强化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以及水上重点航线的安全管理。强化易积水的道路、涵洞、立交桥底、隧道和在建道路工程等区域安全管控,防止人员、车辆涉水遇险。
旅游景区、漂流娱乐设施、非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林场、公园等要落实安全管控措施,防止游客遇险。
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防风防雷措施,严密安全管控,及时转移遇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各地同时要注重做好医学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疫苗注射点等关键区域强降雨和雷雨大风的防范工作。
东江、韩江流域地区要在防御旱涝急转的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把握有利天气条件,科学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强水库的科学回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