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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防范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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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4日,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柴达尔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截止发稿当日,已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另有19人被困井下。目前救援工作仍在进行中。

  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广东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迅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保持高度警醒,高度重视地下矿山防治水工作,认真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的防治水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配备防治水技术人员,完善矿山排水设备设施,在矿山建设、生产过程中要持续开展防治水方面的调查、监测工作。

  要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建立健全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防治水技术管理、探放水、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防治水安全责任,切实保证防治水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得到落实。

  要督促辖区内地下矿山要查明矿井水的来源,掌握矿区水的运动规律,摸清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为防治水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

  要督促辖区内地下矿山严格落实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工作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矿山水文地质情况不清、防治水基础资料不完善、水害情况不明的,严禁生产采掘活动。

  要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一线三排”工作要求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工作,按照“一患一档”抓实整改工作。对停产停工停建整改矿山,要严防边整改甚至不整改而非法组织生产建设;对长期停工停产矿井,必须落实有效管控措施,确保安全。

  各地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前期各类检查发现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隐患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罚;对弄虚作假、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一律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以严格执法倒逼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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