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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治理 综合施策 共同推进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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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4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和广东海事局就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提升全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水平进行座谈交流。广东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丙,广东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则平出席了座谈会。

  会议指出,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广东海事局等部门共商解决海上交通事故多发问题,共同研究提出四个方面39项针对性举措,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坚决打赢海上交通事故歼灭战,有力促进全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双方一致认为,要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聚集“人、船、港、企、救”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提升我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水平。

  在“人”方面下功夫。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企业、船东、船长和船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船”方面下功夫。持续盯紧抓牢重点船只,督促商渔船安装AIS设备,使用安全航速航行,遵守相关海上避碰规则,严查船员值班脱岗、开航前检查不到位、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作业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内河船舶安装预警装置,实时监控预警船舶驾驶员不安全行为,严格落实海上砂石船“六禁”和渔船“不安全不出海” 等规定。

  在“港”方面下功夫。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压实渔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渔港安全设施维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等具体职责,实现“依港管安全、依港管船、依港管人”。要综合运用航运行业信息,推进港口、码头、监管部门的数据共享,通过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商船进出港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在“企”方面下功夫。督促企业严格建立落实全员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海上风电项目单位要密切跟踪项目所在海域的天气及海况情况,科学严谨地安排施工建设;客船企业船东要严格执行客船7级及以上大风不开航等安全制度;渔船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出海作业;船舶运输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规范航运驾驶行为,提升安全管理本质水平。

  在“救”方面下功夫。加快商渔船管理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大水上交通事故追责问责力度,规范事故调查相关制度,对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海警部门等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广东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奎、羊少刚、陈楚坤,二级巡视员吴建生、蔡壮标,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卢华友、钟友国,二级巡视员陈枢、丁林,以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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