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大宣传”理念,创新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活动,通过加强与主流媒体强强合作,建立立体化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我省应急管理正能量,为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营造良好氛围,2019年我厅与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南方日报》、“南方+”和南方新闻网等为主要宣传发布平台,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资源,共同打造专业的应急管理信息宣传队伍,共建我省应急管理“立体发布”阵地,并加入广东政务信息首发计划。
《南方日报》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自2019年5月以来,在“南方+”客户端上合办共建的“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厅”(频道)全天候轮播反映我省及各地应急管理的最新动态,已经成为我省权威、快速的应急管理信息发布阵地和重要的新媒体宣传平台。
今年,我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委托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是唯一代理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南方日报》等平台宣传广告业务的公司)在“南方+”客户端与我厅继续合办共建“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厅”(频道),作为广东应急管理政务新媒体内容生产、权威信息首发、全省应急管理矩阵运营的主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方+”客户端“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厅”2021年至2022年运营委托宣传。
二、项目主要内容
1.拟继续委托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厅”(频道)的日常内容发布及信息更新,派专人对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做好“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厅”(频道)的重点选题策划、新媒体产品制作及运营。
2.继续委托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依托“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厅”(频道)为主要平台,在2021年至2022年度内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的融媒体宣传工作。
3.继续委托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开展我省应急管理南方号矩阵新媒体运营及宣传培训等活动。
三、项目预算金额
合办共建“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厅”(频道)项目预算为人民币96万元/每年。
四、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五、单一来源单位基本情况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是由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为龙头组建的党报集团,目前拥有6种报纸、10种期刊、1家出版社、20个网站、7个手机客户端,370个社交媒体公众账号、3000块互动触控屏、10000平方米户外LED大屏幕,形成了“报、刊、网、端、微、屏”立体传播体系,覆盖超过2亿用户。《南方日报》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推荐为2017年第三届全国“百强报刊”。集团旗下《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最有价值品牌榜,2019年品牌总价值达1138.94亿元,居全国媒体机构第三位。
在“深耕主业、多元开拓、加快转型、融合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南方报业以十大拳头产品和标杆项目为抓手,加快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转型。集团旗下《南方日报》连续34年发行量居全国省级党报首位;“南方+”客户端下载量稳居APP第一方阵,累计下载量超6000万,由“南方+”建设运营的广东权威发布新媒体平台“南方号”入驻用户超6000。南方报业将着力打造新闻资讯领先、传播手段先进、服务能力突出、产业形态丰富、拥有强大舆论引导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智慧型文化传媒集团。
项目主要专业人员基本情况:
王溪勇,南方日报社编委、南方日报经济新闻部主任、“南方+”客户端副总编辑;
吴哲,南方日报经济新闻部副主任,大学学历,宏观经济、区域经济、新媒体编辑及内容运营方向;
黄应来,南方日报经济新闻部主任助理,大学学历、硕士学位,资深记者,宏观经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报道方向,深度报道、智库运营分析方向;
黄叙浩,南方日报经济新闻部记者,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及自然资源等报道方向;
曾美玲,南方日报经济新闻部记者,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应急管理、财政税务等报道方向,擅长播音主持、新媒体产品制作;
吕晓雁,“南方+”客户端运营经理,大学学历,新媒体内容运营及市场开发、政务新媒体管理维护方向;
刘东虹,广东南方日报经营有限公司经理,宣传服务咨询,经营活动代理。
六、单一来源论证结论
经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按内部程序集体论证,认为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的“南方+”客户端作为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机关权威融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在政务信息采编发布和平台建设维护及推广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决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建设运维“广东应急管理发布厅”(频道)。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采购内部管理规定》“第二章 办理程序及采购方式 第五条 办理程序 (一)主办处室根据部门采购预算或追加采购预算以及资金来源情况编制采购文件,按以下权限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采购活动。……3、30万元≤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主办处室处务会集体研究经规划财务处审核后,报分管业务工作的厅领导和分管财务管理工作的厅领导联合审批。”和第十条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程序如下: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经处室对单一来源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后自行实施采购,采购程序按本规定第十条的程序执行。”之规定,拟采取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上述承接主体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书面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反映。属于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属个人反映情况的请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洪波,020-83135463
联系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913室,邮编:510060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