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文化公司:
现公开邀请贵单位就2021年度应急管理厅宣传教育片拍摄制作项目采购进行比价,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2021年度应急管理厅宣传教育片拍摄制作
2.截止日期:请于1月24日上午9:00前,根据比价相关需求,将比价响应文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文件送达指定地址(必须一并送达且内容一致);1月24日组织采购评审;
3.咨询说明。凡对本比价提出咨询的,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与我厅联系。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913室
邮 编:510060
电 话:020-83135463
邮 箱:yjt_bobov@gd.gov.cn
联系人:蒋洪波
附件:宣传教育片项目需求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21日
附件:
宣传教育片项目需求
一、服务周期
确定承制单位后,2022年1月29日前完成制作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审核。
二、经费预算
总金额含税不超过27万元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公司简介、经营执照及相关案例,所有资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能够直接跟踪服务,其在本项目所在地设有长期稳定的、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办公地点及后期制作工作室,能便于采购人上门进行文案(脚本)的审查、看片修改以及项目验收等业务沟通。
3.投标人在影视制作项目方面具有应急系统影视作品等相关经历和作品,在省市同行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影响力。
4.本次比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项目要求
(一)主要内容。拍摄制作宣传教育片
(二)制作格式
1.拍摄素材文件为4K及以上高清视频格式;
2.成片应渲染为1920×1080规格及以上文件交付。
3.视频素材需现场拍摄,视频素材清晰、画面干净无标,音频素材音质清晰无杂音。
(三)时长要求。15分钟以内
(四)具体要求
1.影视制作前期需要提供完整的制作方案。制作方案要能明确影视制作的详细流程,且要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影视作品以表现形式新颖,符合项目要求。文案(脚本)编写、创意与设计、拍摄工作、拍摄设备(包含影视灯光、摄像机、收音器材等)、录音设备、剪辑设备、调色设备等,剪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成片。
2.需要配备导演、编剧、摄像师、美术指导、道具置景师、灯光师、化妆师、制片、监制、场务、三维动画设计师、剪辑师、录音师、配乐配音等工作职位。
3.不允许转包,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文稿撰写、策划创意方案、执导、摄制、剪辑、化妆、道具、场务、配音、配乐、字幕制作、视频资料整理等前、中、后期一系列有关制作方面的所有内容。
4.前期拍摄需使用达到4K标准的数字影像记录设备、专业级高清非线性影视编辑系统、专业级别录音设备以及自有外出拍摄工作车辆。根据创意使用的其他摄影设备不低于高清标准,以上设备需要核实;如为租赁设备,包括摇臂、轨道、稳定器、灯光设备、航拍机以及发电车等,需提供与出租单位长期合作的协议书或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5.视频素材和成片版权归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所有,制作方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保留和传播;
6.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后,省应急管理厅相关部门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制作方协调做好摄制工作;
7.未尽事宜,待确定承接机构后进一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