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采购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应急广播”2023-2024年度委托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9-14
作者:
字体: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项目名称:“广东应急广播”2023-2024年度委托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项目编号:ZYGZ202308C012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项目最高限价

“广东应急广播”2023-2024年度委托宣传项目

1项

自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人民币80万

  备注:

  1.采购项目内容: “广东应急广播”2023-2024年度委托宣传项目。

  2.采购项目的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本项目拟委托供应商开展应急管理政策及应急新闻信息发布,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播出,以及广东应急广播重点选题策划、新媒体产品制作和活动推广等工作。

  3.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传播广东省应急管理正能量,为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格局营造良好氛围,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拟委托供应商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继续合办共建“广东应急广播”,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政府应急信息和措施的发布,加强应急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宣传普及应急知识。

  1、“广东应急广播”是广东应急系统的重要宣传阵地,以广播方式直接面向广东省21个地市发布应急宣传信息,需具备省级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资质的单位承接;

  2、广东广播电视台是广东省内唯一拥有适用于广东省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省级广电媒体单位,广东应急广播(广东新闻广播)作为广东广播电视台的广播主频率,是广东省内唯一一个承担省委、省政府重要宣传报道任务的省级广播媒体;

  3、广东省珠江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为广东广播电视台全资子公司,是广东应急广播(广东新闻广播)唯一广告运营公司;

  4、2019年建成的广东应急广播平台,是本项目运营的基础平台。

  综上所述,本项目属上述原因规定的第1种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东省珠江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东省珠江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大院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如分公司响应,需查询分公司及其总公司的信用情况。(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说明: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谈判文件:

  1)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参与谈判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若分公司谈判: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应发送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名称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117749243@qq.com)。报名资料(详见上方说明)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及国内邮购费用共计人民币360元【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收款单位:中邮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金海花园支行;账号:44050158120500001944,只接受对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对于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报名咨询电话020-87560374,张小姐。)

  3、报价供应商必须是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已报名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谈判、询价)文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4:30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瑞安创逸T1栋19楼。

  开启时间:2023年9月22日14:30。

  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瑞安创逸T1栋19楼。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http://yjgl.gd.gov.cn/)

  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        

  联系方式:020-8352757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联系电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邮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北工业路644号14栋408之69房            

  联系方式:张小姐 020-87560374

  4.监督部门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39398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