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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贸企业配套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是否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咨询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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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规定,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树脂涂料、N,N-二甲基甲酰胺属于危险化学品。

  2.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规定,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按照审慎原则,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径向属地行政审批实施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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