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情预警信号分为洪水、枯水两类,依据洪水量级、枯水程度及其发展态势,由低至高分为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水情预警信号由预警等级、图标、标准三部分组成。
一、洪水预警信号
1洪水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水位(流量)接近警戒水位(流量);
(2)洪水要素重现期接近5年。
2洪水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流量);
(2)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5年。
3洪水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流量);
(2)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20年。
4洪水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最大流量);
(2)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50年。
二、枯水预警信号
1枯水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水位(流量)接近旱警(限)水位(流量);
(2)30天来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4成以上。
2枯水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水位(流量)降至或低于旱警(限)水位(流量);
(2)30天来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6成以上。
3枯水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水位(流量)降至或低于常年同期最低(小);
(2)30天来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7.5成以上。
4枯水红色预警信号
图标:
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水位(流量)降至或低于历史最低(小);
(2)30天来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9成以上。
备注:本标准中重现期为设计重现期或经验重现期,资料系列长度一般应多于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