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远检察机关把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作为助力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打造护航安全生产检察品牌、推进溯源治理。
建立保障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夯实履职基础
建立涉安全生产案件“绿色通道”。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运用该机制提前介入提出引导侦查意见建议81条,提升涉安全生产案件的质效。
健全涉安全生产案件行刑衔接机制。清远市检察院与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为涉安全生产案件的全面办理提供多视角的司法保障。
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联系。英德检察院与英德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联系协作机制的意见》,深化诉前磋商,形成合力共同履职,提升协同共治效能。
积极探索“四检融合”涉安全生产案件办理模式
对涉安全生产案件刑事行政同步介入。规范梳理企业安全生产领域“两法衔接”工作,重罪检察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借助“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同步提前介入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参与案件事故现场调查组查看,为案件快捕快诉夯实证据基础。
对涉安全生产线索相互移送、协调处理。在办案过程中主动深入排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对相关责任主体实现“三责通追”、全面惩治,以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凝聚法律监督合力。如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罗某华民事申诉案过程中,发现某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某水电有限公司可能涉及危害安全生产的行为,便将相关线索移送给公益诉讼办案组办理。
以“合规+专项+协同”监督模式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
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激励合法经营
在办理一起爆炸案件过程中,两级院通过多次现场走访、座谈,书面查阅整改台帐及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涉案企业依法开展合规考察,并督促涉案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制,促进特种型材行业合规治理。
开展专项整治促进重点行业综合治理
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整治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共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9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整治全市遮挡窗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1820处。围绕矿山安全生产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实地调查非法盗采稀土旧矿点28个,督促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对17个非法盗采稀土旧矿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复绿整治工作。
凝聚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报警装置未配备齐全等安全隐患问题,联合行政机关共同召开圆桌会议、公开听证会凝聚监管共识、推动责任落实。围绕预防性安全生产治理,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监督关口前移,合力护航企业平稳有序发展;英德检察院派员担任“检察网格员”,对接英德全区域1347个网格及1401名网格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和风险防范。
开展多层次、高频率安全生产专题宣传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巡讲活动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25名优秀干警组成巡讲团队,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法治教育巡讲活动19场(次),覆盖1500余人(次)。
召开新闻发布会、沟通公众
市检察院、市应急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首场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真实案例,增进群众对安全生产知识的了解,切实提高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多途径宣传、全媒体运用
确保安全防范意识全覆盖
运用“检察+邮路”模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制作安全生产相关宣传海报、宣传手册1.2万份,利用邮政网点、人员精准投送到全市1300多个村(居)委和全市清远日报的客户。运用“视频+信息+融媒体”,发布原创安全生产宣传微视频《打好安全生产“组合拳” 护航安全生产》和涉安全生产信息文章89篇,浏览量达35983次,形成全民懂安全、全民讲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