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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跨区执法工作机制宣贯会议

信息来源:东莞应急管理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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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东莞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跨区执法工作机制》,将由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统筹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跨镇街(园区)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工作,对跨区行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将依法由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为全面做好跨区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切实发挥跨区执法震慑力,8月10日下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安全生产跨区执法工作机制宣贯会议,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对跨区执法工作机制进行集中学习,并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跨区执法工作既是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体现,也是东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创新举措,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将统筹组织骨干力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精准执法,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通过开展警示式跨区执法、示范式跨区执法以及帮扶式跨区执法,促进执法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以高质量执法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会议强调,一是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大对跨区执法工作的宣贯力度,要善于通过“执法+普法”模式,向行政相对人开展解释工作,充分发挥跨区执法的警示教育作用;二是要抓好落实,做好统筹,受指派参与跨区执法的分局及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检查权限进行调查取证,属地分局要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作用,对于跨区执法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处理、闭环销号,切实发挥跨区执法的震慑力;三是要提高执法质量,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杜绝“人情案”、执法“宽松软”等问题,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措施处罚得当;四要善于总结,要建立健全跨区执法“回头看”机制,定期召开执法座谈会,及时推广执法先进经验,推动跨区执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会议还邀请法律顾问针对近期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各分局进行集中反馈,通过小课堂的形式,把执法过程要点用实际案例演示出来,有助于提升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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