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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全面开展村级工业园安全与应急规范化建设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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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佛山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发展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开展村级工业园安全与应急规范化建设。目前,佛山市共有村级工业园458家,园区内工贸企业13424家,为解决园区高层火灾、特种作业、危化品使用、电动自行车管理等重点风险,佛山市抓牢抓实园区管理方主体责任,统筹政府、社会、市场资源参与园区安全治理,构建“3456”园区安全管理提升工作机制。

“3”是压实“三方”

(园区、企业、政府)责任

  一是压实园区责任。根据“谁受益、谁管理、谁收租、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园区管理方的法定安全主体责任,引入第三方安全机构、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村级工业园安全管理。园区管理方和企业共同组建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将园区管理作为镇(街道)安全监管服务的延伸。二是压实企业责任。督促园区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服从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压实政府责任。佛山市安委办统筹协调市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指导协调解决园区安全与应急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镇(街道)安委办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对村级工业园开展安全督导和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共同推进园区安全管理工作。

“4”是严守“四个关口”

  一是守好入园关。发挥安委办统筹作用,从源头控风险,园区产业导入前严把安全关,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不予入园。二是守好过程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推动老旧园区实施环境改造提升。三是守好租赁关。压实出租方与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承租企业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守好硬件关。确保各类建设符合用地规划和建筑安全要求,园区配备完善的消防、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5”是突出“五项”重点风险

  一是紧盯建筑安全。做好老旧工业厂房改造厂房基础、结构等方面的安全评估,严禁违章建筑、入园后擅自改变厂房结构、违章搭建、加建及违法转分包、违法施工等行为。二是紧盯消防安全。建立工业园区消防安全“职责清单”以及年度“工作清单”,全面清除治理园区内堵塞消防通道等违建筑物,建立应急广播体系,加强应急演练,严防死守园区火灾事故。三是紧盯用电安全。园内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规范园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秩序。四是紧盯高风险作业安全。园区企业进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报备园区管理方,接受园区检查和现场全程监管。五是紧盯危化品使用安全。新设立或升级改造的村级工业园,要设立专门的危化品存储仓库,进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没有集中存放管理的园区,要求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泄漏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危化品风险可控。

“6”是打造“六有”园区

  一有安全管理机构。在园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有专门场所和专职人员,根据园区规模、园区内企业数量和特点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二有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园区安全例会制度、风险辨识与管控制度、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制度等。三有基础信息体系。设置园区基础档案,将园区内每家企业的风险点、危险源绘制成图,在园区显著位置公开公布,并根据园区企业变化实时更新。四有安全文化阵地。在园区设置安全文化墙,张贴安全标语、安全警示标识,每半年更新安全内容。五有智能预警平台。在园区公共区域及企业的高风险场所安装传感器,对烟感、热感、电流、有毒有害气体等数据超临界值及时进行预警。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搭建“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智慧园区预警信息平台,开展实时监测预警和智能风险预判。六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安全管家进园区提供全流程安全服务,积极在园区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目前,佛山市共创建了60个村级工业园示范园区,示范园区及园区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园区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明确了园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实现了基层安全监管的有效延伸,同时也推动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近年来,佛山市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19年事故起数25起,死亡23人,到2022年事故起数8起,死亡7人,同比下降为65.2%和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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