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落实,督促开展好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10月24日至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副局长井健带队对茂名市、信宜市、茂南区人民政府,相关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及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监察。
监察组先后来到信宜市大成镇相尚石业有限公司、信宜市进华石料有限公司、中非高岭茂名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并随机抽查了高州市石龙金矿有限公司,详细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健全等情况,重点对企业露天矿山专项整治、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抽查。此外,监察组还对茂名市、信宜市、茂南区人民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督导。
监察组要求,茂名市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广东省今年内3起矿山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增强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在抓预防上下功夫,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积极推进矿山安全源头管控,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矿山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矿山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中介机构日常监管。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突出重点、精准排查,完善机制、盯紧整改,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