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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对茂名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信息来源:茂名应急管理
时间:2024-07-1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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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八条硬措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落实落地,7月8日至1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对茂名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监察工作。

  监察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信宜紫金矿业东坑金矿、信宜市进华石料有限公司、电白区合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电白区鸿源泽石场以及中非高岭茂名新材料有限公司,重点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八条硬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分类分级执法原则分别移交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跟踪落实整改。同时,监察组还对茂名市以及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人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履行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了督导。

  7月12日上午,监察组组织召开茂名市矿山安全生产监察检查反馈会,对监察情况进行反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有关负责同志,各区(县级市)、滨海新区有关负责同志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监察组听取茂名市应急管理局汇报2024年上半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反馈了在茂名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察有关情况。监察组对茂名市委、市政府在2024年上半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茂名市矿山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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