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聚焦“整体提升”,把全市本质安全水平“做强”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江门市聚焦“五个关键”,在“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多维度亮实招、下实功、求实效,力求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做足底色,做出亮色。其中,在聚焦“整体提升”方面,江门持续强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科技支撑、工程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宣贯,排查发现、准确辨识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和复核验收。截至7月28日,宣传贯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覆盖5326多人,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11项,已完成整改296项,整改完成率95.2%。
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一网统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联网,着力打造线上线下“全覆盖、一体化”监管体系;
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成立科研团队,开展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安全充电装置、锂电池充电防爆箱等一系列创新项目研发。
牵头制定全省首个市际《渔船安全生产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协议》,出台六项渔船安全生产共管措施,并加强江门与珠海、阳江两市间的监管协作。
强化工程治理和危险作业管理,开展“非违乱污险”工业企业(场所)规范提升行动,已完成规范207家、提升147家、转型84家;
组织国家级专家对在生产和基建期的非煤露天矿山进行检查会诊和整治提升;
开展工贸企业预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开发上线“高处作业报备”小程序,涉及委外作业的统一在小程序进行报备管理,针对性开展进企宣讲和告知承诺;
开展危险化学品治本攻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共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922项,其中重大事故隐患4项,查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14宗,处罚78万元;
将“破网拆窗清通道”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调研项目,制定规范性文件《江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深入推进全链条整治;
组织对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开展“拉网式”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持续从“人、车、路、企、技、管、救”等方面强化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多部门联合发文强化建设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探索建立项目负责人答辩、合同履约评价等制度。
清远:创新燃气安全监管模式、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多措并举推动治本攻坚
清远积极探索燃气安全监管新模式,选取清城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由“人防”向“技防”转型,通过做好“一张图”、建好“一个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平台手段,全面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通过全面收集、深入分析研究区内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门市供应点的基础信息,结合行政区域地图,综合运用各类软件,制作出《清城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供应站分布图(2024版)》,统筹综合“一张图”,全面推进全区燃气分布可视化工作。
2024年启动全区城镇燃气企业视频监控纳管工作,通过统一接入线上云平台的方式,清城区城管局对属地6间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及104个门市部供应站监控设备统一纳入管理,通过云平台统一调度、轮巡监控和云回看等方式,做到监控全方位、隐患检查全覆盖、隐患整改过程全监督。
此外,清远市建立健全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的共治共享格局,通过加强业务协同、强化源头监管、提升执法质效等,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一是加强业务协同。积极开展“商渔共治”专项行动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多部门签订《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专项治理行动共建协议》;成立行政执法与管理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广东省重点船舶服务系统”的应用。二是强化源头监管。依托“水运行政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和“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联动平台”,通过巡查、检查、约谈和普法宣传等活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加大源头监管力度。今年4月以来,清远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开展水路联合执法23次,巡查航道258公里,巡查港口岸线4316公里,检查码头52座次,检查船舶114艘次,检查水路运输企业93家次。三是提升执法质效。结合今年2月清远市北江干流水路运输执法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清远市交通部门与海事、水利、航道等涉水部门深化日常执法协作,采取重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等方式加强对北江及各支流沿岸的水路运输业、港口、码头的巡查检查,严厉治理水上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今年4月以来,清远市交通运输部门共查处水路案件4宗,其中水路运政案件1宗,水路安全生产案件3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