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防办”)发布关于汕头市9艘渔船严重违反防台指令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在今年第4号台风“丹娜丝”防御期间,汕头市9艘渔船严重违反省防总指令,超出规定时间10个小时回港,性质恶劣。事后,汕头市三防指挥部按照省防总工作要求,成立调查组针对该事件开展调查处理。
经调查,涉事渔船安全意识薄弱,对上级避风指令的严肃性和强制性认识不足,且不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的管理,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的管理”的规定。
汕头市对涉事渔船作出处理如下:
(一)发出《禁止渔船离港通知书》,9艘渔船在接受教育、处罚完毕之前禁止离港。
(二)对9艘渔船船主、船员进行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三)对9艘渔船分别予以1.8万元罚款。
(四)对9艘渔船船长予以暂扣渔业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的处罚。
(五)对照《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对9艘渔船船长不服从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管理的行为记3分。
省三防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压紧压实“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无条件、立即执行防风避险指令作为刚性要求落到实处。强化精细服务,优化指挥调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摸清风险底数,提前掌握渔船具体位置、装备性能,提前研判辖区内各渔场的渔船距离和回港时间节点,及早向所有在外渔船发布返航避风的建议,提醒较远距离作业渔船留足安全航行时间。一旦发现现有方案无法有效保障安全时,能迅速提出并指导落实替代方案,引导渔船就近选择安全水域避风。强化基层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拖延回港、擅自出海等违规行为。加强对船东、船长和船员的法治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通过警示案例通报、集中培训等方式,增强群众自身防灾避险意识和法律常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船长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开展渔业生产、保障水上人身与财产安全、防治渔业船舶污染水域和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履行以下职责:
...
(三)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据职责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渔业生产秩序的管理,执行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规定;
...
第四十四条 ……渔业船舶的船长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警告、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渔业船员证书6个月以下,直至吊销渔业船员证书的处罚……
《海洋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
第二章 记分周期和分值
第五条 根据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分值标准见本办法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