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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基层(县域)应急物资储备分类指引 聚焦保一线保急需保重点,解决储什么、储多少、谁来储、怎么储

信息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时间:2023-08-2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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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东省减灾委、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出台《广东省基层(县域)应急物资储备分类指引(试行)》,旨在为基层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分灾种、分层级、分部门的准则和规范,重点解决基层应急物资储什么、储多少、谁来储、怎么储等难题,推动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指引指出,要坚持立足实际、突出实战、注重实效,针对多层级、多部门、多场景,聚焦保一线、保急需、保重点,选取最常用、最重要物资加以储备。开展应急物资需求评估,科学测算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数量、方式,确保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密切结合物资使用需求、物资特性、市场供给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运用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多种储备方式,提高应急物资使用效率,提升应急物资储备效能。

  指引按照处置事件类型将应急物资分为救援通用物资、防汛防旱防风类、森林防灭火(火灾)类、安全生产事故类、生活救助类五大类,进而按照作业方式(物资功能)细分为现场照明、现场警戒、通信器材等28个小类,每小类物资列举最常用重点物资若干。

  指引明确,救援队伍配备的抢险救援物资、防护物资根据救援队伍人数确定,按照县级100人、镇级50人、村级20人的队伍人数测算各级储备数量标准值,各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根据本级救援队伍人数和配备标准,确定本级应储备应急物资数量。生活救助物资储备数量根据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确定;各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根据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Ⅱ级应急响应对应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或近5年实际转移安置人口平均值,按比例确定本级应储备应急物资数量。其他应急物资储备数量与本区域常住人口挂钩。在满足县级行政区总体储备需求的前提下,县、镇、村三级储备规模可以统筹安排。功能相同可相互替代使用的品种,储备数量合并计算。

  指引明确,基层应急物资储备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协议储备为辅助。实物储备重点面向适宜长期储存、市场较为稀缺的应急物资,同时要合理控制实物储备规模,避免大量资产的长期闲置甚至浪费;协议储备重点面向不宜长期储存、使用率不高、储存成本高、市场供应充足的应急物资,避免应急物资长期闲置、过期报废,同时要加强协议储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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