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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曝光3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典型案例,8人被警方刑拘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时间:2024-01-1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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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已进入生产经营旺季。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加强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东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使全市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      

  自行动开展以来,东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804人次,捣毁非法储存经营(流动商贩)窝点178个,查处非法烟花爆竹约36.536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8人。

  案例一:

  一铁皮棚存放有1565箱约12吨烟花爆竹

  2023年12月22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虎门分局(下称“虎门分局”)专职安全员对虎门镇沙角社区工业园区重点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巡查至虎门镇同福路2号附近发现一处铁皮棚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专职安全员迅速将情况上报。虎门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连同虎门公安分局前往现场处理。

  

  虎门分局执法人员将相关烟花爆竹进行了现场封存。经现场清点,该场所共储存烟花爆竹共1565箱,合计约12吨。因该工棚内不具备存储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发现的烟花爆竹及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案例二:

  856箱烟花爆竹存放在居民集中区仓库

  一当事人涉嫌危险作业罪被立案调查

  2023年12月28日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常平分局(下称“常平分局”)收到一则举报投诉信息,反映位于常平镇麦元村贤昌街15号仓库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

  

  常平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检查,发现伍某在其租赁的仓库内存放15个品种的烟花爆竹共856箱,约5.74吨,并计划将这批烟花爆竹进行销售。该仓库所在的建筑为单层瓦房建造物,面积约24平方米,使用非防爆开关,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不符合烟花爆竹储存标准。且伍某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位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内,周边有数百人居住,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且伍某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随后,常平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调查询问了伍某、货车司机廖某、卸货工舒某和易某,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以上人员均确认违法事实。

  伍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其将大量烟花爆竹储存在居民集中的居住区内,且仓库不具备烟花爆竹零售、储存安全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经常平分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伍某立案调查。

  经调查,伍某涉嫌危险作业罪,执法人员现与公安机关办理“行刑衔接”相关手续中。

  案例三

  一当事人涉嫌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被警方立案调查

  2024年1月11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清溪分局(下称“清溪分局”)专职安全员对辖区内集贸市场、临街商铺、工业园区等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巡查至清溪镇科技路一个仓库,发现该仓库大门紧闭,窗户均被人为遮挡。专职安全员立即向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进入仓库后发现,仓库内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专职安全员迅速将情况上报。清溪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核实,并通知公安机关派人前往协助。

  经现场清点,仓库内存有烟花爆竹288箱,合计3.15吨。经调查,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该场所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的基本条件,仓库承租者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有关部门依法现场对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查扣。

  1月12日,清溪分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清溪镇公安机关。同日,公安机关对张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立案调查。

  提醒: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东莞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制造、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了自身和公共安全,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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