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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暗访各地市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在行动!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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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五一全省安全形势稳定,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于4月26日至5月5日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共分7个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对全省21个地市实行全覆盖检查安全生产自查、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

检查组赴珠海检查10家单位发现17处安全生产隐患

  4月27日,省安委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第三组前往珠海,同日奔赴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珠海公交信禾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香洲区南坪镇明鑫制衣店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发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成人疫苗接种点缺少紧急疏散指引标识、连廊项目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施工区域内工人未佩戴安全帽的问题;珠海公交信禾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有两台客运班车4月19日至4月21日连续3天触发红色预警,但企业未签收,也未采取措施处置;香洲区南屏镇明鑫制衣店存在灭火器超过有效期、车间内生产物料随意堆放、电线乱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的问题。

  4月28日至29日,检查组又来到珠澳湾世纪中心、飞企互联“互联网+”产业基地、南屏科技工业园、珠海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顺明有限公司顺明鸡场等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发现: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不同岗位人员安全交底内容一致,未区分不同岗位人员交底内容;总包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对危大工程安全旁站记录签字确认;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不同岗位培训内容一致,未对不同岗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员工宿舍区房屋电线凌乱老旧;楼道堆放杂物堵塞通道;墙面剥落;厂区院围墙存在失稳风险;厂区使用塑料桶分装柴油为叉车加油,易产生静电积聚,存在火灾隐患等问题。

  检查组在珠海共检查了10家单位,发现17处安全生产隐患。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企业提出反馈和整改意见,要求企业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对企业每个生产环节认真检查,查缺补漏。同时,检查组责成珠海市安委办相关主管部门跟进并落实问题整改。

检查组抽检中山8家单位责令整改50处安全生产隐患

  4月30日至5月1日,省安委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第三组赴中山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前往中山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中山华侨城项目施工现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中山市丽达化妆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御滨名门小区、中山市石岐区信合机械经营部等8家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了50处安全生产隐患。

  检查组发现,中山中外运仓码有限公司90年代在码头区域自设的油罐及加油设施因时间久远,现场未能提供设计及审批等相关材料;油罐使用年限超过20年,且储罐室长期积水,油罐极易减薄,企业未定期对油罐进行巡检或聘请专业机构测量壁厚;企业场内柴油加油站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套用模板,与企业实际不符;企业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未识别、排查出储罐和加油区安全风险及隐患问题;储罐室内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也未配置可移动式可燃气体报警仪;爆炸危险区内有非防爆空调;储罐室操作井口无受限空间标识等12项安全隐患。

  在中山华侨城项目施工现场,检查组发现泰兴一建和中建五局分别承包项目一期、二期项目,两个项目独立办理项目许可,但两家单位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管理界面划分不清;一楼配电箱未接地;一楼切割机外壳未接地,电缆从户外远处配电箱接驳,电缆经过施工区域未架空;全部员工入场考试试卷均未批改,员工苟仲文与贺介文考试试卷笔迹完全一致;未见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专项工程验收记录;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氧气瓶库内存放其他物料;氧气瓶、乙炔瓶无瓶帽、无防撞圈、无防倾倒措施,氧气瓶库、乙炔瓶库无物质、无安全标识等10项安全隐患。

  联合检查组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企业提出反馈和整改意见,要求企业要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对企业每个生产环节都要认真检查,查缺补漏。同时,检查组责成中山市安委办相关主管部门跟进并落实问题整改。

检查第一组督查清远市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

  5月1日,省安委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第一组赴清远市佛冈县,对“五一”期间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检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突击检查清远市佛冈县科惠白井(佛冈)电路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存有大量硫酸与硫化钠,未设置专库分类存储危险化学品;污水处理站斜管、沉淀池等位置缺少有限空间警示标识;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储罐未采取防火措施,缺少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油管渗油,无呼吸阀装置;危险化学品仓未采取双人双锁监管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随后,检查组查阅了该企业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管理混乱。该公司未按照动火作业票制规定实施动火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未做闭环管理;未与废水处理工程的承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同时,该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安全现状不熟悉,对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存放位置等情况不掌握,对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一知半解。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将污水处理站内的硫酸与硫化钠搬运到专库分类存储,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防事故发生。同时,检查组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当场移交佛冈县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要求佛冈县安委办责成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安委办。

检查第四组赴揭阳11家单位发现34项安全生产隐患

  5月1日至3日,省安委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第四组对揭阳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检查组一行先后对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揭东区住建局、揭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节日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两客一危一重货”、加油装置、工业园区、农村简易建筑物和建筑外墙、户外高空作业、外包工程、危大工程、消防等八大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检查。

  5月1日下午,检查组对揭东区金环广告装璜有限公司进行暗访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焊接、热切割设备,气瓶放置不符合要求、未设置防倾倒装置,未见电焊作业特种作业证;未见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未见劳动防护用品及发放记录;未见广告牌安装发包合同,涉嫌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未见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登记证、未见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等隐患问题。针对该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情况,检查组要求揭东区政府立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并跟踪督促落实整改。

  检查组共检查单位11家,发现隐患问题34项,并将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移交揭阳市,要求属地政府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和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

  5月3日,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对五一期间省安委会第四检查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的通知》(揭安委办〔2021〕26号),将《问题清单》交办揭东区、空港经济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等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并要求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全力以赴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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