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2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广东、福建、浙江、广西、海南等5省(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救灾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