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应急要闻

弘扬文明祭祀 呵护绿色家园 ——我省积极备战打赢森林防火硬仗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03-23
作者:
字体:

随着传统节日清明节的到来,我省即将迎来扫墓祭祖高峰期,进山扫墓祭祖人员陡增,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增加,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保障全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各地提前发力,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备战严峻的森林防火工作。


我省召开第二季度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

充分掌握全省森林防火形势科学制订应对措施


为切实做好我省第二季度特别是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充分掌握全省森林防火形势,科学制订应对措施,3月22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在广州召开“2019年第二季度森林火险形势分析会”。会议通报了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林火热点、森林火灾情况和第二季度森林火险形势初步分析,讨论分析了第二季度特别是清明期间森林火险形势、火险隐患评估及应对措施,研究讨论了机构改革后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


省督导组将分赴全省13个重点地区

督促指导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3月14日,省应急管理厅与省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督导工作的通知》,派出7个督导组赴我省13个重点地区,就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宣传教育氛围、火源管理措施、火情处置准备情况以及应急值守情况五个方面开展督导。

据了解,督导时间从3月25日开始至4月3日止。督导期间,督导组奔赴乡镇和村(居)、山边等山头地块和重点部位,督促指导当地共同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将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并提出建议,敦促整改。


汕尾市组织部下发通知

动员全市共产党员文明祭祀发挥模范作用


3月19日,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下发了一份“特急”的《通知》,动员全市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明祭祀的工作部署,示范带动全市干部群众,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生态家园。市委组织部将会对党员带头文明祭祀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出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3月20日,中共陆河县委组织部发了一份特殊的信,《在清明节期间致全县共产党员的一封信》,号召全体党员做文明祭祀的推动者,带头弘扬祭祀新风,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引导身边亲属树立绿色、环保祭祀观念。全县党员要做文明祭祀的守护者,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坚决抵制不良祭祀习惯,坚决抵制违规用火行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护绿色家园。


韶关市进入野外用火重点防护期

严查严管野外用火筑起森林“防火墙”


目前,韶关市已进入野外用火重点防护期,全市开展“清明期间野外用火严查严管”专项行动,对林地、林缘的火源火种实行严格管制,加强林区巡查监管,筑起森林“防火墙”。韶关市林业部门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清明期间野外用火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清明期间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重拳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此外,韶关市还要求各职能部门对所有山边及林中坟墓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将每座坟、每片坟地盯守工作落实到镇、村干部具体人身上,提前在坟周边开设防火隔离带,排除隐患。

3月11日,乐昌市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3月20日至4月30日,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野外范围内禁止上坟烧纸、燃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禁火令》要求,各级党政干部要抓好包干镇村范围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护林员和森林、林地、林木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管护或经营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各镇(街道)要加强野外火源巡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以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禁火规定家喻户晓。

为扎实做好区教育系统今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3月20日,武江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属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做好“五个一”工作。“五个一”,包括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组织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横幅或电子屏滚动播放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揭阳市惠来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加强训练

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


   惠来县森林消防队伍正在紧张训练图片1.png

惠来县森林消防队伍正在紧张训练


阳江市阳西县发布禁火令

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的一切野外用火


3月18日,阳西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正式发布,禁火时间从3月20日4月15日,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据了解,在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灰积肥、烧田基草、烧马蜂窝、焗蛇鼠、丢烟头火种、烤火、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禁火令》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无烟祭祖等绿色文明环保祭祖,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责任,教育和带动群众亲友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成为森林防火和义务宣传的典范。阳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扫墓祭祖,请勿在大风天点烛、燃香、烧纸或燃放爆竹;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


云浮市云城区发布《禁火令》

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火


3月19日,云城区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3月20日至4月30日,全区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禁火期内,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等。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汕头市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进一步压实森林火灾防控责任


3月11日,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全面部署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压实森林火灾防控责任,积极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为进一步提升应对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3月19日,汕头市还在南澳县国家森林公园举行了扑救森林火灾的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有效检验了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应急响应速度、现场指挥官临机决策能力、应急队伍协同联动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应对森林火灾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河源市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学习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带头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文明祭祀树榜样


河源市是我省森林防火重点地区,为切实做好今年清明“全市森林防火加强周”(4月1日-7日)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遏制山火发生,河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学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解决部分公职人员不懂不知《条例》规定的情况。河源市要求,全市公职人员要带好头、树榜样,带头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大力倡导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等方式文明低碳祭扫,以实际行动参与森林防火,切实保护全市林业生态安全。河源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中规定,“公职人员因参与扫墓放鞭炮等违法用火行为,除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还要追究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近日,东源县防火指挥部下发通知,由于清明节日将近,将迎来群众上山祭扫高峰期,且近期全县天气干旱少雨,为切实做好近期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早部署早动员,提前谋划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宣传巡查,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通知还要求,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严禁在森林防火区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等违规用火行为。违反规定的,除按《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处罚外,还将根据市、县纪委监委有关规定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3月10日,连平县林业局联合上坪镇政府在上坪镇开展了“防火禁炮,文明祭祖”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组织方通过摆放宣传点、发放宣传单、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等形式,向进山祭祖的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及重要性,提醒大家在进山扫墓祭祖时禁止携带烟花爆竹,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不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共同保护好绿色家园。


深圳市召开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议

严防死守,确保清明期间森林生态安全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3月20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杨金山在市森林消防训练基地主持召开了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议。市应急管理局综合防灾减灾组、森林防火办将分组采取“三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全面排查火灾隐患,严防死守,确保清明期间森林生态安全。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