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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整改在行动: 我省16个地级以上市建立安委会“双主任”制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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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我省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时指出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问题,高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省应急管理厅迅速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部署推动全省各地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今年7月1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的通知》,在全省部署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全省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着手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度。韶关市迅速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在全省率先实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到目前为止,广州、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惠州、东莞、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6个地级以上市已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其他地级以上市也在加快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同时,各地积极部署推进辖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韶关、清远等市率先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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