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部署,4月28日,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周永庆带队赴肇庆市高新区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到广东艺华不锈钢铝业有限公司、肇庆新联昌金属实业有限公司、肇庆澳华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听取了企业汲取清远“4·3”事故教训、落实4月8日全省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部署的情况,并深入企业铸造车间现场,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重点检查企业落实“铝七条”的情况。
在肇庆新联昌金属实业有限公司,检查组发现,作为一家铝铸造企业,没有制定铝液泄漏后的应急处置措施预案,监控设施也安装不合理,起不到监测保护作用。反映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认真吸取清远“4·3”事故教训,“铝七条”执行不到位,没有认真排查梳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连铝液泄漏后处置预案这样最基本的都没有,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走形式。
在对广东艺华不锈钢铝业有限公司和肇庆澳华铝业有限公司“回头看”的检查中发现,两家企业虽然都已停产整改,但整改进度不快,此前当地检查指出的涉及“铝七条”的有关问题仍未完成整改,监控设施不正常、没有安装报警联锁装置等反复强调整改的隐患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整改。
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检查组责令3家企业抓紧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并责成肇庆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并下达相关执法文书,跟踪隐患落实整改。
周永庆副厅长强调,应急管理部下发了清远市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爆炸事故通报,省里也召开了警示教育视频会,各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反复学习“铝七条”、安全生产“一线三排”等措施要求,观看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对照“铝七条”要求,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将“铝七条”作为重点纳入执法检查内容,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今年底前全省“铝七条”问题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