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有着无穷的力量,感染人、鼓舞人、启迪人。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日前,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彰显新时代应急救援队伍优良作风和战斗精神,激励广大应急救援队伍和个人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据了解,本次评选活动聚焦全省范围内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表现突出的应急救援集体和个人(包括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官兵),采用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评选出40个先进集体和80名先进个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成立省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通知要求,参选的集体和个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部署,履职尽责、争做先锋,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与此同时,参选集体须近5年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参选个人须未发生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等。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先后在本单位、地市和全省范围进行公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策划,重点向基层、参与重特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一线人员倾斜,将评选活动作为激励队伍、推动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举措,9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里。最终评选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被授予“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集体”和“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先进个人还将获得一次性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