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副省长陈良贤召开防御台风“纳沙”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进一步研判台风“纳沙”影响期间我省自然灾害防御形势,对当前防风和防火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会议听取了省气象局、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对台风“纳沙”的分析研判和汕头、茂名市防范工作的汇报,并指出:台风“纳沙”的中心风力虽然减弱,但我省海域的风浪影响没有结束,近海仍然有大浪到巨浪,海况条件依然不好,如果贸然出海,风险很大,极易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继续抓好台风防御和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加强上岸人员的安全管理,在海上风险解除前,渔船绝不允许离开港口,渔民、渔排养殖人员、风电平台人员等绝不允许出海作业,风险解除后再组织有序恢复生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出海”。
要强化避风船只和平台的安全措施,加强渔港和在港渔船管理,进一步加强防风加固措施检查和消防检查;加强风电平台锚地避风安全管理,严密监控风电平台锚泊状况,做好船只走锚等各项应急准备。
要加强陆上大风和局地强降雨防范应对。对户外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查一遍,防止倒塌、坠落引发事故。有关地区要做好强降雨及其可能引发的城乡积涝等次生灾害防御工作。
要持续做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五清”行动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巡山护林、设卡检查等工作。救援力量要严阵以待,时刻做好灭火出动准备,做到第一时间出动,重兵扑救、科学扑救、安全扑救。
要继续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扛起责任,严防风情、火情与疫情等有关风险交织叠加、相互碰头。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防总副总指挥胡洪主持会议,省防总副总指挥、省应急管理厅厅长王中丙,省防总副总指挥、省气象局局长庄旭东,以及省防总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