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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重大天气情况通告

信息来源:广东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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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2023年春运期间(1月7日-2月15日)我省平均气温较历史同期总体偏低,降水全省大部较历史同期偏少。与此同时,春运期间天气阶段性变化显著,气温波动较大,将会出现5次冷空气过程。1月8日-10日将会出现弱冷空气、1月15日-17日、1月20日-24日将会有中等偏强冷空气、1月29日-31日将出现中等冷空气、2月7日-9日弱冷空气回归,最冷时段可能出现在1月下旬。

  此外,1月8日到10日,受弱冷空气和偏南气流影响,我省将有一次中雨局部大雨或暴雨的降水过程,部分市县有轻雾或雾,部分时段有浓雾。7日至8日,我省中东部海面、台湾海峡、南海北部海面将出现东北风7级以及8级-9级阵风。1月7日,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重大天气通告,就做好当前冷空气影响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强化思想认识,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压紧压实三防工作责任,提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测预警,强化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气象、路况信息和安全驾驶提醒,针对性制订和完善交通保畅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保障道路安全通行。强化困难群体防寒保暖工作,提前组织对重点人群、困难群众进行摸查走访,广泛开展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加强海上船舶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和渔业安全生产“六个100%”要求,做到“不安全、不出海”。加强灾害天气影响期间值班值守,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情况,并及时报告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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