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历来是烟花爆竹燃放的旺季,也是经营销售的黄金期,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烟花爆竹存储、运输、销售和燃放等各个环节安全,意义重大。自今年1月起,我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进行严格执法检查,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1月9日至13日,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供销社等单位组成三个督导检查组,对韶关、清远、阳江等6个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查验各地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联合“打非”等工作落实情况,抽查部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专项自查、隐患整改等情况。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出动17699人次,检查重点场所6846处,打掉非法经营储存窝点90个,没收非法烟花爆竹21364箱,行政拘留13人,刑事拘留1人。
广州市
2023年1月11日,广州市公安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在花都区越堡水泥采石场集中销毁非法烟花爆竹,该批烟花爆竹是根据群众举报在南沙港三期对面停车场查获的瞒报出口烟花爆竹,涉及擦炮、火箭、彩雷王、信号弹、鞭炮、吐珠六个品种,共753箱,重19吨。
该批烟花爆竹11日凌晨3时在交警引导护送下从南沙港区启运,7时运抵销毁场,经卸车、清点、检验、取证、移交等手续,由专业公司采取焚烧法销毁,卫计、消防全程驻点备勤保障,销毁全程安全、平稳。
佛山市
1月12日至14日,佛山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24人次,查处285次,发现隐患23项,查处非法储存爆竹71.2公斤,烟花760公斤,没收非法违法产品831.2公斤,立案1宗。
1月15日12时,高明区明城镇应急办巡查发现世周村村内有村民存放一批烟花爆竹。随后,明城应急办、派出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现场处理,发现集装箱仓库内存放有烟花173箱。并将该批烟花立即移交公安部门组织销毁,相关责任人由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梅州市
梅州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通过采取统一部署、强化安全监管、持续打非治违等系列措施,确保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
兴宁市石马镇一男子从网络渠道购买管制类礼花弹,并非法储存、燃放,为博取关注,录制燃放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炫耀,被兴宁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丰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埔寨派出所联合埔寨镇安监办、执法队开展销毁行动,对依法收缴的308.5箱(件)烟花爆竹产品及6个铁质炮等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予以集中销毁……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兴宁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宗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1人。
2022年12月15日,接群众举报,水口镇一自建房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接报后,兴宁市应急管理局、治安大队会同水口派出所和市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现场查获非法储存的各类烟花爆竹1414件。 经查,烟花爆竹经营人黄某静因自己的门店不能储存更多的烟花爆竹,为规避检查,便将大量烟花爆竹分多次转运至一自建房内存放,产生了重大安全隐患。目前,黄某静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全部依法扣押。
据了解,为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1月5日,梅州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暨风险研判视频会,听取了烟花爆竹领域总体安全形势和安全管理情况汇报,深入分析了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对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和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县(市、区)也先后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汕尾市
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1月10日,陆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河口镇人民政府在河口镇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
行动中,联合执法队重点对可能出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商铺、房屋进行排查。据悉,此次行动共取缔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2处,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违法行为,并对非法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