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28日,省防总第十检查组到汕尾市开展防汛防风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组按照地市“七必检”、县区“八必检”、乡镇“九必检”、村(社区)“九必检”、重点部位“三必检”的要求,分别对市三防办、城区三防办、捷胜镇政府、捷胜镇军船头村、中广核新能源海上风电(汕尾)有限公司、陆丰碣石镇诗书社区内涝点、陆丰市巷口水库等进行检查。检查组认真查看现场,查阅工作材料,询问有关情况,听取现场汇报,并在现场检查结束后,组织召开专项检查反馈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汕尾市的汛前准备工作,同时也指出了汕尾市在三防工作机制、基层三防责任人履职、预案修编、演练培训、水库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要求,汕尾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省防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将防汛防风准备措施落到实处,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进一步健全三防指挥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整改,补齐应急物资装备,全面夯实防灾基础,提升指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