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固化深化拓展危险化学品三年专项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按照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总体行动部署,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行动重点任务作出明确部署。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完成自查评估,形成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台账,制定措施限期实施分类整治,省市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巩固提升,巩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成果,紧盯抓实问题整改,优化实施封闭化管理措施,推进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完善配套功能设施建设,开展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坚持重点治理、因企施策,深化组合治理措施,开展硝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核查,丁二烯企业“回头看”及液氯、氯乙烯(带气柜)、过氧化企业和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对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落实情况逐一建档、全面核查,确保全面落实反应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自动化改造彻底并投用、人员素质达标,年底前“四个清零”清单建立及销号完成率100%;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以企业三级包保责任人履职应用为抓手,深化关键岗位应用、深化企业运行质效、深化系统支撑保障、深化长效运行机制;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基地风险评估整治,提升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全面开展企业评估整治,组织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配齐系统。组织开展整治“回头看”,持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
《方案》要求,2023年3月底前动员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全面部署启动开展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工作;2023年11月底前全面实施,延伸做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拓展安全防控措施,进一步排查治理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集中力量重点攻坚;2023年12月底前完善提升,及时提炼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实践,固化上升为法规、制度、标准,加快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推动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稳控安全生产形势;要强化跟踪督导,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跟踪督办,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推动政企风险防控同频联动;要加大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工作成果,及时组织新闻媒体报道案例,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