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至30日,广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联络员会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永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期间,组织参会人员参观学习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全国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试点现场经验,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领域指导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前所未有的重视,各成员单位要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扛起森林防灭火重大政治责任。
会议通报了2022-2023年度森林特别防护期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国庆、党的二十大、春节及全国两会、清明节等重要节点实现“零火情”。
会议指出,当前我省森林防灭火工作存在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不到位,林区施工火源管控不严格,输配电设施隐患治理不彻底,防灭火基础设施(林区防火道、阻隔带和蓄水池等)欠账多,森林防灭火机构再造不到位,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标准低等短板和问题,并对2023年下半年全省森林防灭火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广播电视局、通信管理局、林业局、广东电网公司等单位,围绕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要点、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森林防灭火工作重大政治责任。省森防指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森防指例会制度,加强组织协调沟通,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森防指工作部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加大支持力度,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南部战区联合参谋部作为副总指挥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我省森林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