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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9-0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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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于9月5日06时45分前后以热带风暴级在我省潮州饶平沿海地区再次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8米/秒(8级),08时减弱为热带低压。预计,其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偏西方向深入我省内陆,强度继续减弱。受“海葵”及其残余环流的影响,9月5日-8日我省将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粤东、粤北、河源、梅州和珠江三角洲等地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于9月5日12时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继续毫不松懈地统筹做好防风和防强降雨各项工作。要密切关注风情雨情水情动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紧盯中小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易涝点、山洪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削坡建房、危旧房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管控,提前落实防御措施,及时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坚决防止人员伤亡。要加强风险研判,有序组织海上渔船、海上风电平台施工人员、海洋牧场和渔排养殖人员恢复生产,做到“不安全、不出海”,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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