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向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省属有关企业通报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通报指出,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2022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17.4%,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四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同时,通过考核,也发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和广东“65条”硬措施,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敏锐把握风险变化,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地市和单位:
广州、深圳、肇庆、中山、汕尾、佛山、珠海市等7个市;
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省民政厅等11个单位;
省交通集团等1家省属企业。
考核等次为“良好”的地市和单位:
江门、云浮、东莞、韶关、阳江、湛江、惠州、汕头、茂名、梅州、揭阳、潮州、河源市等13个市;
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气象局、省体育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广东海事局、省生态环境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教育厅、民航广东监管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代建局、省供销社、省地质局、省民族宗教委、省广电局、省地震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省商务厅等27个单位;
省能源集团、省粤海控股集团等2家省属企业。
考核等次为“一般”的地市和单位:
清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