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全省雨情水情趋于平稳,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已于7月29日15时将防汛III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部分河道长时间保持高水位,山区土壤含水量高,致灾风险较高。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动态,强化值班值守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加强巡堤查险、应急处置以及地质灾害防御等各项工作,强化转移人员安置管理,在风险没有解除前严禁擅自冒险返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返回”。要加强受灾地区救灾救助工作,加快损毁设施修复,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