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党委部署要求,聚焦“防、救、新”三件事,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把全会精神转化为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广州:始终绷紧“安全弦”,严谨细致抓好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三个必须”“五个责任”,推动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清单落地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和巡查检查责任网络,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全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系列安全生产硬措施。
全力守稳安全生产基本盘。深入推进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矿山、危化品、工贸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和开展重点整治。
统筹做好后汛期综合减灾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加快建设应急救援保障圈体系,进一步深化与消防救援队伍共战、共训、共享“三共机制”,不断完善强化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双盲”演练和应急拉动测试,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护场所维护管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党纪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
深圳:为深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贡献应急力量
率先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融合打造“一专多能”的地方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推动实现全市救灾物资和应急救援物资一体化管理,加快构建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
率先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深化应急管理统一领导和指挥体制,加快构建与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制,推动形成权威高效的应急指挥部体系。优化完善“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建立常态监测预警与非常态应急救援指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率先完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健全完善风险全面评估和动态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迭代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研究建立重大风险动态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及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以风险前置管理为中心。
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安全韧性水平。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机制,健全自然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应对全链条工作体系,大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应急能力提升等重点工程。坚持韧性制度、韧性空间、韧性设施、韧性应急、韧性社会“五位一体”,着力打造安全韧性城市“深圳样板”。
全面筑牢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优化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以科技信息化赋能基层应急治理,推动应急管理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率先形成全市街道应急管理“一张网”,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珠海:以特区精神锐意进取、奋斗不止,为奋力开创珠海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应急力量
抓紧抓实当前安全防范工作,举一反三强化对道路桥梁等重大工程巡查排查,继续做好台风等强降雨天气防范,做到思想不懈怠。
紧盯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定期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常态督导、督办交办、晾晒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全员“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各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加强精准执法服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重点查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