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强化企业员工监督报告,切实将隐患问题消除在成灾之前。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公布5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案例1
2024年9月4日10:30时,中石化广州石化公司炼油一部蒸馏一装置外操沈某某巡检至A区常压塔102时,发现有轻微油气味,随即对常压塔上部逐层展开排查。在多次反复排查后,最终在常压塔约35米处的常顶回流口TE403下部保温层发现渗油现象,立即通知管理人员及班长确认,并在现场使用蒸汽胶管掩护。随后对保温层进行拆除检查,确认塔壁存在漏点,泄漏介质为汽油。由于渗漏被包裹在保温层内,不易被及时察觉,如长期泄漏可能导致汽油漏至常压塔下部的高温法兰,存在引发火灾的重大安全隐患。因发现及时并采取了规范处置措施,成功避免了潜在事故的发生。根据企业内部发现重大安全环保隐患实施奖励规定,企业奖励沈某某团队3000元。
案例2
2024年10月18日,企业员工曾某某报告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古鉴村昌宏路23号一二楼厂房的佛山华赢鑫技研模具设备有限公司存在“二楼车间水电气违规同布一条镀锌槽里,有严重的生产安全隐患(漏电漏水),厂房隔板未使用符合消防的板材”。经核查,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古鉴村昌宏路23号一二楼厂房的佛山华赢鑫技研模具设备有限公司处于装修整理、设备调试阶段,未正式开始投产,该场所作为分隔的材料是岩棉彩钢板,属于B1类防火材料,不存在使用易燃材料搭建的火灾隐患,但其钢板与电线电路共用同一套管,存在漏电风险。核实隐患后,企业负责人立即整改其安全隐患,并对曾某某奖励300元。
案例3
2024年8月31日下午,惠州大亚湾区的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装车栈台员工韩某在21#鹤位装车过程中检查发现装料口泄压阀戊烷滴漏,存在火灾爆炸重大安全风险。韩辉现场立即停止装车,通知操作员将物料卸至罐区,从源头上保证物料运输安全。根据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规定,企业奖励韩某1000元。
案例4
2024年6月18日,韶关南雄市荣兴化工工贸有限公司人员李某某在班组日常巡检车间电气线路时,发现通往一号搅拌罐的电缆线严重破损,随后立即向安环部报告,安全部立即报告给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系维修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维修好了破损的电缆线。经调查核实是电缆线与线槽的开口部分经过长时间的震动,导致了电缆线绝缘胶层破损。所幸发现和维护及时,及时消除了电路安全隐患,避免了发生触电事故。根据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规定,企业奖励李某某200元。
案例5
2024年6月13日,清远连州市晶鑫矿业有限公司红花坳大理岩一矿员工实名举报多处安全隐患:一是井下+250m通风不畅,导致作业面空气质量差,有害气体积聚;二是井下+290首采工作面顶板支护不牢固,出现多处顶板冒落现象;三是井下通讯系统电话机打不了电话,无信号。经核查,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检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矿长当即下达停工整顿指令,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通风系统、加强顶板支护、修复通讯系统等安全隐患。同时,安排专人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符合安全标准。按照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规定,企业对举报人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