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征集2021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1〕171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立项重点、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等要求。
按照《通知》要求,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积极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和风险防控,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减灾救灾等领域对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迫切需求,积极推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由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技术归口。
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其他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可于2021年5月10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立项申请材料寄送到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