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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用好判定标准 有力查治重大隐患

信息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时间:2024-04-19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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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人员学习掌握不够、对照检查不够,发现不了问题;中介机构评价不准确、辨识不深入,查不出问题,甚至误导企业;执法人员手握“利器”而不用,避重就轻,影响了执法公信力;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学习和指导解读不及时、不到位;面对同一问题,专家各持己见,甚至相互矛盾……当前,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和部门单位,学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暴露出诸多问题。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强调要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判定标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判定标准是基于事故血的教训、科学归纳事故诱因而制修订的,对促进各方科学精准查治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学好用好判定标准是首要。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判定标准落地的主要受益者,必须承担起自身责任,组织好教育培训,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带头学习,深入掌握判定标准,对照标准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中介机构要学好用好判定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供准确、深入的辨识和评价服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标准加强内部学习培训,科学准确理解判定标准的内涵实质,严格履行职责,并不断创新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解读。

  判定标准落实落地是关键。企业、中介机构、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企业处于查治隐患的前沿,要及时向中介机构和执法部门反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中介机构要精准服务,及时帮企业找出问题隐患,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苗头、不良趋势,就要迅速督促整改,防范各类不学、不用、乱用判定标准的情况。

  安全生产工作永远在路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新业态新风险新问题不断涌现。各方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性和敏感性,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不断完善和更新判定标准,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这一通知的下发,是对判定标准落实落地的强调部署,更是各方总结反思的一次契机。在判定标准学用结合、学用相长过程中,要不断提炼经验做法,举一反三、补足短板、消除盲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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