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9月10日省水利厅和市政府召开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会议精神,在佛山市水利局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我局于9月15日正式印发了《佛山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了市、区、镇三级水利部门的工作分工,有力指导了全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开展,并在上级指定动作之外,增加了我市核心区的内涝灾害调查和分析评估。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6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要求2020年至2022年2年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风险作为六大灾种之一,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普查。为更好开展和指导全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我局于2021年2月5日第一时间成立了佛山市水利局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领导小组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张剑锋副局长先后5次主持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普查工作进展,研讨编制实施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于2021年8月24日印发了《广东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行)》后,我局克服各种困难,短时间内编制印发了《方案》,为下一步调查争取了宝贵时间。目前,我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已顺利完成前期清查,上报省水利厅审核,对全市水利工程进行分批调查,省水利厅审核通过一批,就先调查一批,不等不靠抢进度。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靠前服务,积极指导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加快推进我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严控普查质量,力争一次成果合格率超95%。同时边调查边运用,为佛山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水利贡献。